告令戒體者,令知得時節。不比由來說後戒相,方云受戒也。 《多論》問曰:不受三歸,得五戒不?答:不得也,要先授歸,方得戒矣。所以說戒名者,欲使知名,令護行故。後三結者,付囑也。八戒、十戒,例亦同此。
凡具戒者,不以三歸得也。要由多緣、多力,白四羯磨,功德深廣故。此據制後爲言,八年已前,亦由三歸發具戒也。
就相告令。隨戒分五。盡形壽,明所期也。不殺生者,所制境也。是汝戒者,能防本也,結以屬人。能持不者,牒緣問也。
《多論》中,四是實戒,一是遮戒。所以同結戒者,由酒是放逸本,能犯四戒。迦葉佛時,有優婆塞飲酒故,婬他婦,盜雞殺,人問,答云:吾不作也。又能作四逆,唯不破僧;又得亂報;失一切善業。由多緣故,與性戒罪同例。《智論》:酒有三十五失。 大意: 这里讲受五戒得戒体的时间,即前面说三皈(弟子某甲,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,尽形寿为优婆塞(夷),如来、至真、等正觉,是我世尊)的时候得戒,后面三结(弟子某甲,皈依佛竟、皈依法竟、皈依僧竟,尽形寿为优婆塞(夷),如来、至真、等正觉,是我世尊)只是叮嘱,八戒和十戒同理,并不是久传以来讲述“说戒相而得戒”。元照律师在记文中,引多论来证明得戒体是念“五戒三皈”的时候,“于诸说中,受三皈已得五戒者,此是定义”,即今所取。另外必须先受“五戒三皈”,才能受五戒。 那么具足戒是由白四羯磨发戒,由现在的根器需要多缘多力才能达成。(佛成道八年以前,由三皈依得戒,八年后制白四羯磨得戒)
受完五戒必须了知五戒的相状,才能如法地持守和随行,以便守护好清静的戒体。“尽形寿”即受五戒的期限;“不杀生者”即所制的境;“是汝戒者”即心有生起防护的想法,才是戒的本义;“优婆塞戒”即这样持戒的人;“能持不者”即自己生起这样的愿心想去持守,其余四条的解释也类同。
《多论》讲:实戒就是性戒,酒戒是遮戒,遮戒里面酒的过失比较重,由酒是放逸之本,能导致犯根本。举例迦叶佛时,一优婆塞犯四根本戒。先因饮酒,婬他妇犯婬戒;接着去偷鸡而犯盗;偷完鸡又去杀人犯杀戒;然后被官府捉去审问,答复没看见人和鸡,即是打妄语。由饮酒致使犯四根本乃至犯四逆,或感得癫狂现世报等,丧失了一切善法,故《智论》讲到饮酒的三十五种过失。所以对于修道人来讲,酒是迷惑本性,严重障碍修道,因此才把这条遮戒和四条根本戒制定在一起。
〖注〗 《多论》:“问曰:「若不受三皈,得五戒不?若不受三皈,得八斋不?若不受三皈,得十戒不?若不白四羯磨,得具戒不?」 答曰:「一切不得。若欲受五戒,先受三皈。受三皈竟,尔时已得五戒。所以说五戒名者,欲使前人识五戒名字故。白四羯磨竟,已得具戒。”引自《萨婆多毘尼毘婆沙》,见《大正藏》,T23.1440j1.506b14-20。 《多论》:“问曰:「优婆塞五戒,几是实罪?几是遮罪?」 答曰:「四是实罪,饮酒一戒是遮罪。饮酒所以得与四罪同类结为五戒者,以饮酒是放逸之本也能犯四戒。如迦叶佛时,有优婆塞以饮酒故,邪淫他妇、盗他鸡杀。他人问言:『何以故尔?』答言:『不作,以酒乱故,一时能破四戒。』又以饮酒故,能犯四逆,唯不能破僧耳。虽非宿业有狂乱报。以饮酒故,迷惑倒乱犹若狂人。以饮酒故,废失正业坐禅诵经佐助众事。虽非实罪,以是因缘与实罪同例。”引自《萨婆多毘尼毘婆沙》,见《大正藏》,T23.1440j1.506c20-507a1。 《智论》:“如佛语难提迦优婆塞:「酒有三十五失。何等三十五?一者、现世财物虚竭,何以故?人饮酒醉,心无节限,用费无度故;身坏命终,堕恶道泥梨中……三十五者、若得为人,所生之处,常当狂騃。」如是等种种过失,是故不饮。”引自《大智度论》,见《大正藏》,T25.1509j13.158b7-158c2。
《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》卷十
唐终南太一山沙门释道宣述(节选) 此文四众可阅
原著仅限具戒僧尼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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